法国卢梭著。1755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。该书是作者社会历史观的代表作,阐明人类由“自然状态”进入“文明社会”的主要因素,分析不平等的起源和发展的基本原因,提出克服不平等的方法。认为人类最初处于“自然状态”之中,既没有善也没有恶,因为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种类的道德关系,更没有统治和奴役,人人平等和自由。但人类具有“自我完善能力”,人在与自然的斗争中增长才智,积累技艺,特别是农业和冶金技术的发明,引起了巨大的社会革命,为私有制的产生奠定了经济基础。私有制的产生使“自然状态”过渡到“文明社会”。文明每前进一步,不平等也同时进一步,社会就是在矛盾和对抗中发展。认为人类社会不平等的发展经历三个阶段:第一阶段是形成贫者与富者在经济上的不平等;第二阶段是富者为了保护私有财产, 诱骗贫者制订契约, 形成国家与法, 从而形成政治上的不平等, 确立了富者对贫者的统治; 第三阶段是政府权力的腐败, 变成专制政治。除了君主之外, 人人都没有任何权利, 人人都是“奴隶”。从另一种意义上说, 人人又都是平等的, 所以这里虽是不平等的顶点, 但又回复到一个新的自然状态。恩格斯称赞这部著作是18世纪形而上学统治时期的一部辩证法的杰作。
章节目录
- 一个平民
-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引言
- 第戎科学院征文题目:
- 序
- 本论
- 第一部分
- 第二部分
- 作者附注
- 附录(一)
- 附录(二)Ⅰ
- 附录(二)Ⅱ
- 附录(二)Ⅲ
- 附录(二)Ⅳ
- 附录(二)Ⅴ
- 附录(二)Ⅵ
- 附录(二)Ⅶ
- 附录(二)Ⅷ